界 面 微 观 过 程 与 水 净 化 研 究 所
Institute of Micro-Interfacial Processes and Water Purification

界面微观过程与水净化研究所学生管理条例(2019修订版)

发表时间:2019-09-11 17:27

广州大学大湾区环境研究院

界面微观过程与水净化研究所学生管理条例(2019修订版)

一、实验室研究生管理规定

1.1 研究生严格实行指纹打卡制度,早上8:30前到理科北楼701实验室打卡,下午17:30后方可打卡离开;需要上课的同学,没有课时必须到实验室打卡,若不能到实验室必须请假,并告知指导老师。

1.2 研究生请假半天以内,可口头告知指导老师;请假一天,需同时口头告知指导老师和科研秘书;请假1-3天,必须书面请假并说明具体事由和安全责任人,交给指导老师和科研秘书;请假3天以上,必须向胡老师当面请假,并履行书面请假条说明具体事由和安全责任人,交给指导老师和科研秘书。

1.3 研究生在使用相关仪器前,必须经由相应指导老师和执行管理员对于相关仪器操作培训并考核通过,不允许未经培训独立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

1.4 研究生分组轮流值日,每天下班时打扫实验室和教师办公室,打扫不干净或者忘记打扫,罚值日一周。

1.5 研究生撰写的与课题相关的研究论文、申请专利、专著、报告或奖励的署名权、署名顺序均由团队负责人确定。

1.6 研究生所做实验数据需按时向指导老师汇报,数据在没有经过指导老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允许私自用于其他用途。

1.7 研究生申请专利,根据学校规定,申请人为广州大学,第一发明人为指导老师。

1.8 研究生完成实验研究,若有成果发表,都将获得奖励,具体奖励由指导老师根据学校奖励金额和学生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1.9 从事核心技术研究的研究生必须到吕老师处签订保密协议,严格履行团队规定的保密制度,违反者将根据保密协议追究法律责任。

1.10 本团队博士研究生毕业要求:以第一作者发表三篇英文SCI论文(其中至少一篇影响因子大于3),或者两篇英文SCI论文(其中至少一篇影响因子大于5),或者一篇英文SCI论文(ES&TWR或影响因子大于8)。外国留学生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即可。

1.11 本团队硕士研究生毕业要求:发表两篇英文SCI论文或中文核心期刊论文(第一作者或者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文章)。

1.12 不服从导师管理的学生,不团结同学的学生,团队将交由研究生院处理,并建议研究生院进行退学处理。

二、实验室本科生管理规定

本条例中的本科生包括所有进入课题组的在校本科生,所有本科生一视同仁,不会因加入方式不同而区别对待。本科生进入实验室以丰富知识、提高技能和拓宽视野为目标,进入课题组的同学都是团队的一员,需严格遵守团队的规章制度,服从指导老师的指导和安排,以及尊敬和听从课题组其他老师的指导。具体细则如下:

1.1 本科生实行责任签到制度,凡是来实验室的本科生,进入和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在实验室门口的记录本上签到,并注明进实验室和离开实验室的具体时间,以及指导老师姓名和所进行的实验。指导老师每天进行核查,若发现违规者,禁止再进入实验室。

1.2 本科生到实验室做实验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违者禁止再进入实验室。

1.3 本科生做实验时必须有相应指导老师在场,待非常熟练后,根据指导老师指示方可进行部分独立操作。

1.4 本科生在使用相关仪器前,必须经由相应指导老师和学术秘书对于相关仪器操作培训并考核通过。决不允许未经培训的本科生独立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违者不再允许进入实验室。

1.5 本科生来做实验之前,必须向相应指导老师预约,待同意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1.6 本科生所做实验数据需按时向指导老师汇报,数据在没有经过指导老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允许私自用于其他用途。

1.7 参加挑战杯的本科生在本实验室所做的实验数据须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由学生自己分析处理并最终撰写成文,发表论文时贡献最大的学生为第一作者,后续作者顺序也根据平时学生对于该实验的贡献程度排序,指导老师为文章通讯作者。根据学校要求,专利申请人为广州大学,第一发明人为指导老师,后续发明人根据学生贡献程度排序。特别说明:如果最后学生没有自己撰写论文,则学生不可做第一作者,同时不能参加挑战杯。

1.8 非挑战杯成员的本科生(包括毕业论文实验者)所做实验必须是指导老师既有项目的一部分,不允许自由实验。所做实验数据如被相应指导老师用作文章撰写或项目结题的核心数据,该本科生可作为文章的主要作者(排名第二或第三),指导老师的文章顺利发表后会根据本科生对于该工作的贡献大小进行奖励。

1.9 实验室经费来源于界面微观过程与水污染控制研究团队各老师的科研项目,并不是学校规定的公共服务型实验室,学生做实验时应养成节俭的习惯,不浪费任何一件实验用品和药剂,实验结束后请主动打扫卫生,时刻爱护实验室,营造优质的实验氛围。

1.10 学生因自身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者需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11 不服从指导老师管理的学生,指导老师可随时辞退,不再对该学生进行实验指导。

1.12 长期不来实验室做实验的学生,实验室自动将其除名,指导老师不再对其进行指导。

1.13 实验室本科生同时做实验人数不超过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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